每周股票复盘:湘财股份(600095)换股合并大智慧获股东会通过
截至2025年10月17日收盘,湘财股份(600095)报收于12.28元,较上周的13.62元下跌9.84%。本周,湘财股份10月13日盘中最高价报14.57元,股价触及近一年最高点。10月17日盘中最低价报12.26元。湘财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351.11亿元,在证券板块市值排名35/50,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513/5158。
本周关注点
公司公告汇总:湘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相关议案获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公告汇总:国浩律师、金杜律师事务所及财通证券均认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 股本股东变化: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衢州信安发展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的97.19%。 公司公告汇总:湘财股份独立董事程华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辞职尚需新任独立董事选举后生效。
公司公告汇总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湘财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1,29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37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19项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湘财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显示,会议审议通过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包括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认定、换股方案、募集配套资金、法律合规性、估值机构公允性、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等。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见证并确认决议合法有效。
湘财股份发布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核查期间为2024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5日,对象涵盖合并双方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和其直系亲属。部分自然人及机构在此期间买卖湘财股份或大智慧股票,均已声明交易基于个人投资判断或市场公开信息,未利用内幕信息。合并双方股份回购行为均依已披露方案实施,与本次交易无关。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认为上述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交易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确认部分自然人及机构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行为,相关主体已出具说明,交易行为系基于个人投资判断、市场公开信息或日常投资策略,未利用内幕信息。湘财股份和大智慧的股份回购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无股票买卖行为。律师事务所认为,在自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交易不构成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财通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4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5日期间的股票买卖情况开展核查。核查范围包括合并双方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和其直系亲属。部分自然人及机构在此期间买卖了湘财股份或大智慧股票,均已出具自查报告并声明交易行为基于个人投资判断,未利用内幕信息。财通证券认为,在相关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湘财股份发布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事项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司拟向大智慧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募集配套资金。合并完成后,大智慧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湘财股份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等,并相应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内容。本次交易已获双方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待监管机构批准。债权人可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申报债权,申报方式包括现场或邮寄。
湘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显示,衢州信安发展持有公司股份464,427,406股,占总股本16.24%,本次质押8,000,000股后累计质押451,400,000股,占其持股97.19%,占公司总股本15.79%。衢州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154,282,767股,占总股本40.37%,累计质押1,141,191,893股,占其持股98.87%,占公司总股本39.91%。质押融资用于衢州发展子公司日常经营。控股股东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治理结构及实际控制权。新湖控股最近一期资产净额10,834,247,067.34元,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119,294,050.49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917,223,169.63元。
湘财股份关于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指出,独立董事程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原定任期至2026年12月24日。辞职后公司将少于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且缺少会计专业人士,故辞职报告将在股东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期间程华继续履职。辞职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选举。截至公告日,程华未持有公司股份,无未履行的公开承诺。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贡献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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